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进口的物资设备原则上不得转让出售。确有多余的,应逐级上财政部,统一商国际金融组织后进行处理,并按有关程序补报关税。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