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金及支付管理 第十四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资金及支付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须按贷款或赠款协定所规定的费用类别和比例进行费用支付和提款报账工作。项目单位应按照国际金融组织的支付政策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提款申请书及合格费用证明文件,办理贷款赠款资金提取事宜。提款报账原始凭证应由本级项目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