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赠款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赠款管理 第四十四条 赠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提出赠款申请、编制项目建议书、磋商与谈判、法律文件签署与生效、转赠关系的确立等内容。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赠款前期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