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国外贷款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