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