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

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或者承诺书;

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