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七条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我国领土、领海内国际传输网、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经营权和维护权,必须由获得我国国际通信基础设施经营权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拥有。 我国领土、领海内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和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的经营权和维护权,必须由获得我国国际通信业务经营权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拥有。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