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年) 第十五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及时实施检查和办理船舶进出口岸的申请。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