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标组织公约(中文本)(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签署、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

本公约自2021年1月27日起向联合国成员国开放签署,并持续至2022年1月26日。

本公约有待签署国批准、接受或核准。

本公约自结束签署之日起第二天,向所有尚未签署本公约的联合国成员国开放,供其加入。

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须交存保存国,且保存国须通知已交存此类文书的所有成员国以及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