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 第三章 计量标准 第十条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计量标准 第十条 一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使用。 一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接受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的量值传递。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