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武器装备重点型号设置的型号计量师系统(或型号计量工作系统),负责重点型号的计量保证工作。其职责是:

提出型号研制过程中总体或分系统对计量测试工作的要求;

根据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的技术指标,提出计量测试的技术指标要求;

提出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需要研制的计量标准器具、校准装置和专用测试设备的研究课题,并组织落实承担单位及有关保障条件;

组织协调型号总体或分系统研制过程中的计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