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必须加强事先调查研究、过程监督检查和事后评估评价,坚持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