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六章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关于行政审批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