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六章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3日、5日、7日为工作日。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