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七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七条 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承担,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防科工局负责。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