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二十七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二十七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实行评委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一等奖项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二、三等奖项目应有五分之三以上的票数通过。 具体评审规则由国防科工委科技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