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