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01年) 2、

2、 坚持采取不同发展模式的原则

在高技术产业发展模式的选择上,要根据国家发展目标、产业特点及市场结构的不同,在不同领域选择不同的发展主体和产业组织形式。在总体上采取以国际化、市场化方式为主的发展模式,利用经济全球化所提供的机遇和市场机制的促进作用来发展高技术产业。

在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核心技术领域,要以自主创新产业化为主发展;在国际上尚未产业化、而我国已有一定技术基础的领域,应以形成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自主开发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这些领域要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集中必要的资源,力求突破。

在技术和市场已高度国际化的高技术产业领域,要以扩大产业规模为目标,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利用国内外市场融合这一条件,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走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要引导跨国公司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和档次,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

在我国有相对优势的高技术产业领域,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向海外投资,开发国际资源,占领国际市场,促进我国跨国企业的成长。

在技术创新活跃、投资规模较小的高技术产业领域,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机制灵活、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创新动力强的特点,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培育新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