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管理现状,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