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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2015年) (五)

(五) 积极推进国有林区产业转型。推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进一步收缩木材采运业,严格限制矿业开采。鼓励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特别是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材深加工、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等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林区职工群众收入。利用地缘优势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和对外贸易,建设以口岸进口原料为依托、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导向的林产品加工集群。支持国有优强企业参与国有林区企业的改革重组,推进国有林区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经济转型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