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十二、 组织实施 (六十九) 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企业,应对照本规范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尽快达到本规范的各项要求。其他企业也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努力达到各项要求。各级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 十二、 组织实施 (六十九) 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企业,应对照本规范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尽快达到本规范的各项要求。其他企业也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努力达到各项要求。各级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 (六十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