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一、 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 (四)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2000年) (四) 一、 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 (四) 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独立工矿区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