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 第六章 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