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出资人机构对公司章程草案或修正案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告知报送单位,经沟通确认达成一致后,出资人机构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