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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07年) 5.4

5 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5.4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反应

5.4.1 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紧急处理措… 5.4.2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了解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上报市(地)级卫生行政… 5.4.3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工作,协助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市(地)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和县级人民政府请求,确定对疫区进行紧急支援… 5.4.4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5.3.4 目录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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