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07年) 5 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5.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的应急反应 5.1.1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07年) 5.1.1 5 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 5.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的应急反应 5.1.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卫生部接到特别重大鼠疫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提出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国务院根据卫生部的建议和鼠疫疫情处理的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立后即按职责开展工作。 5.1 目录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