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 (一)

(一) 成立由劳动保障部主管部领导任组长,行业组织、企业集团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协调等工作,由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