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一、 职责调整 (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一) 一、 职责调整 (一) 继续承担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