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2.2

2.2 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总,负责落实国家防总以及水利部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防总指令,指挥协调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总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以及相关战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流域防总办公室)设在该流域管理机构。国家防总相关指令统一由水利部下达到各流域防总及其办事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