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 应急响应 4.13 应急终止 4.13.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13.2 4 应急响应 4.13 应急终止 4.13.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3.1 目录 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