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 应急响应 4.7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7 4 应急响应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 汛情、险情、灾情、旱情等防汛抗旱信息按任务分工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跟踪了解,尽快补报详情。 4.7.3 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旱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利、应急管理部门。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上报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 4.7.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立即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 洪涝灾害人员伤亡、重大险情及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相关规定和灾害统计报告制度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4.7.6 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旱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2) 目录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