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 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江河洪水 (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2) 4 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江河洪水 (2) 当江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