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 应急响应 4.5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4.5 4 应急响应 4.5 四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应急响应: (1) 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防汛抗旱四级或以上应急响应; (2) 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 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 (6) 预测或正在发生大范围强降雨过程,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会商研判有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洪涝灾害; (7) 发生高风险的堰塞湖; (8) 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9) 多座中等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10) 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5.2 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 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防总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分析防汛抗旱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在24小时… (2) 有关流域防总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 (3) 目录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