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 三、
三、 严格按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与相关服务开展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标准、服务期限进行。因工程量增减、工期调整等引起的监理服务内容、费用、期限变化等事宜,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增加验收标准以外的旁站监理、平行检验以及超出委托监理合同的事项,合同双方应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应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列明拟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并严格按照批准后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所涉试验室设立等事宜应在投标文件承诺并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平行检验的试件采样、送检和检测点位选定等事项应由各监理单位独立完成。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可视情建立中心试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