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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 四、

四、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发至监管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