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需求导向、动态部署。瞄准国家目标,从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布局,凝练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动态部署重点专项;对于突发、紧急的国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设立专项的响应机制。

——充分授权、压实责任。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向主责单位充分授权,发挥主责单位在行业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行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专项的实施成效。

——开放创新、协同攻关。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开展协同攻关;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目标管理、加快应用。围绕拟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目标,以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牵引,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加强关键节点考核,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