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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999年) 一、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增发财政债券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决策,根据国债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的任务及要求,使国债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引导支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用国家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国家组织安排的技术改造贷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债券资金和中央财政转贷地方财政的债券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国家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国家组织安排的技术改造人民币贷款。
目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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