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