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按国务院要求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研究制定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指导管理单位建立在线服务平台;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