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组织研制单位和研制组对所研制规范标准的质量负责。组织研制单位和研制组应当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起草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并编写研制报告及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