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 (六)
(六) 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对民族地区和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给予经费倾斜。鼓励地区间建立对口支援和合作关系。各对口支援省市要将面向各类人群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作为援助内容,加强培训力度。支持多渠道筹措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团体、个人捐赠。建立语言文字事业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及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牵头、语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实施。各地要把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本规划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共同推进落实。国家语委将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跟踪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和各地实施规划情况,使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