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级语委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统筹管理,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建立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强化机构建设,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主动作为,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作用,争取各方面支持。各语委成员单位要有领导分管、有人员专管语言文字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有机构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