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 16.

16. 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信息化条件下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处理好先期引导和事后规范的关系。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统筹管理,健全规范标准框架和层级,加强规范标准研制部门之间的深度合作。完成第三次普通话审音工作,完善普通话语音规范。加强对《通用规范汉字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等规范标准的配套专项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用汉字相关字形标准、大字符集汉字相关属性规范标准。加强科技名词使用的标准化建设。制定海外中文教学标准。主导中国语言文字国际标准的制定。推进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国语言文字译写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