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2000年) 三、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2000年) 三、 三、 加强对电网改造资金和各种收费行为的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时必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严禁用开收据、打白条等形式向用户收款。凡是以电力企业名义与用户签订的各种“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