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2. 到2007年,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分别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切实巩固提高现有的“两基”成果,完成攻坚任务,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国家的“两基”评估验收。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