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并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实施本计划的情况,实行“奖补结合”的方式,在经费分配上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均衡本行政区域内各县财力,逐县核定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保证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3)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