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 2. 2.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本地区的“两基”规划。结合中央已经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两基”攻坚的投入,基本消除现有中小学危房,保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切实降低辍学率,提高教育质量。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