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四、

四、 人员编制

国家行政学院机关事业编制为400名(含后勤服务管理人员)。其中,院长1名(国务院领导同志兼任),常务副院长1名(正部级),副院长4名(副部级),正副司级领导职数45名。

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为学院直属事业单位,对外可使用“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