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第八章 程序与实施 第五十五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八章 程序与实施 第五十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中药标准的实施情况和适用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对中药标准进行修订或者停止实施,必要时予以废止。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