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2012年) 2. 规划指标。 四、 保障措施 (五)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2012年) (五) 2. 规划指标。 四、 保障措施 (五) 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四) 目录 (六)